信息技术学院2013届毕业设计(论文)
评阅、答辩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
一、评阅阶段
1、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毕业设计文档撰写。2013年4月20日为学生毕业设计文档定稿截止日。(逾期不提交者,延期答辩)
2、 2013年4月15日―4月20 日专业负责人在系统中分配评阅教师。
3、 2013年4月21日―4月24日,指导教师通过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对学生的毕业设计以及文档进行评阅,包括打分和评语。
4、 2013年4月25日―4月28日,评阅教师通过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对学生的毕业设计以及文档进行评阅,包括打分和评语。
二、学生答辩资格审定
取得答辩资格的审核依据:1、毕业设计(论文)内容符合任务书要求;2、在规定时间里通过中期检查,并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的全部工作;3、中期检查未通过者,在后期的修改完善中缺勤少于规定时间的三分之一者,并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的全部工作。
2013年4.月29日―4月30日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审查学生答辩资格,确定答辩学生名单。在4月30日下午4:00之前将延期答辩学生的名单、拟评优名单、答辩时间地点人员安排表、评优答辩校外专家名单(2―3名)以专业为单位提交给王炀。
三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
2013年5月5日(公办)、5月11日(民办)各答辩小组进行答辩;5月20日―5月25日对于一次答辩中成绩为“优”的学生,组织评优答辩;对于一次答辩中不通过的以及延迟答辩的学生,组织二次答辩。二次答辩未能参加或未通过的学生,毕业设计(论文)直接判定为“不及格。”
1、 参加二次答辩的条件:(1)所有材料按时按要求提交;(2)根据一次答辩小组意见修改作品完毕,提交材料成果。
2、 拟评优学生需参加评优答辩,各学科答辩组请邀请外单位专家参加答辩。
四、毕业设计(论文)材料最终稿提交
2013年5月19日―5月30日根据答辩情况修改毕业设计(论文)的相关材料,并在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中上传最终稿。(逾期不提交者,延期答辩)